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舞蹈学类专业市级统考考生须知

时间:2020-06-01 浏览量:2672

舞蹈学类专业考生请注意!2020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舞蹈学类专业市级统考将于2019年12月15日举行。考试注意事项和考点安排是怎样的呢?请跟随小编去看一看吧!

考试时间

2019年12月15日

▲注意事项

1. 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考生须凭考生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到达候考区,在考场门外集合排队抽取当场考试的考号并在原地等候。考生将按抽取的考号顺序点名入场,凡点名三次未到者,一律按放弃该科考试处理。考生抽取的考号一经确定,任何人不得更改,并须保存至考试结束以备查验。

2. 2019年12月12日开始,考生可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查询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冬季路况易受天气影响,请合理安排时间,提早出行,以防迟到。

3. 考生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不得佩戴任何饰物,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入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4. 考生入场后只需报抽取的考号号码,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等与自己身份有关的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的言语行为,否则按违纪处理。

5. 考试结束后,经主考教师示意后方可离开考场。

6、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有关问题的意见》(教学厅函〔2016〕8号)和《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学〔2019〕1号),艺术类省级统考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在考试中出现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

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考试违纪的,将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被认定为考试作弊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含高考文化成绩),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对于在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实施作弊行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提供考试试题、答案”,以及“替考或被替考参加考试”等涉事人员,将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考点信息

天津师范大学雅艺楼C区(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停车地点

驶入学校的小型轿车须按学校要求停靠;7座以上客车不得驶入校内,考生可在学校西门下车,步行至考场。

▲乘车线路

公交:考生乘849路、963路、968路、951路、687路可达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西门。

地铁:考生乘地铁3号线大学城站下车,转乘公交311或620路地铁专线,可达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西门。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