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吉利大学创业基金申报指南

时间:2018-12-04 浏览量:2461

一、北京吉利大学学生创业基金申请条件
       (一)各高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均可申请创业基金。根据《北京吉利大学学生创业基金章程》规定,创业基金的80%用于支持北京吉利大学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创业,20%用于支持其他大学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创业。
       (二)申请人具有强烈的创业意愿和明确的创业目标,并按照申报要求提交创业计划书及相关资料。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人品正派、品行良好,信誉良好,无不良的违纪、违法等记录。
       (四)申请人必须亲自运营所申报项目或经营所申报企业,并且是主要的决策者、执行人。
       二、北京吉利大学学生创业基金申请程序
       1、申请人从“北京吉利大学创业网”(http://vc.bgu.edu.cn)下载并认真准确填报《北京吉利大学创业基金申请表》、《创业计划书》,同时准备其他附属资料;
       2、申请人先提交《北京吉利大学创业基金申请表》、《创业计划书》至邮箱geelyvc@bgu.edu.cn,经创业基金管理办公室初审。初审通过的,通知申请人将正式的《北京吉利大学创业基金申请表》、《创业计划书》及其他附属资料邮寄或报送一份至北京吉利大学学生创业基金管理中心。其中申请表必须有学生所在或毕业院系的推荐意见,并附推荐人联系方式。
       3、创业基金项目评审部组织专家对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及商业前景、项目团队的能力等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报创业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4、经创业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项目,签署投资意向书。
       5、对已经注册企业经营的项目,创业基金管理办公室在投资意向书签署后对企业和经营团队进行尽职调查,必要时,到企业实地考察。对没有注册企业的项目,在项目团队注册企业并实际运营后再进行尽职调查。
       6、通过尽职调查的企业,签署投资协议书或借款协议书。协议签署后15个工作日内,企业完成章程修改,创业基金将支持资金拨付给企业。然后企业按照协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章程和股东,并为创业基金开具出资证明。
       7、尽职调查中如发现企业和项目团队存在弄虚作假、不诚信经营,甚至违法经营行为,或者项目团队的能力不足以胜任企业运作需要,则尽职调查结论为不通过,创业基金不予以支持。
       三、北京吉利大学学生创业基金申请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原则上每人(团队)只能申请一个项目。